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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保障移民及延攬人才的「國籍法」一修再修,法案卻始終沒有通過,對於外國人申請歸化的條件及程序存在許多疏漏,造成許多移民的困境,甚至製造出新的無國籍人,種種缺失都有賴政府盡速修法,才不會讓台灣以美語家教雲林 推薦人權立國著稱的美名蒙塵。

◎願棄國籍仍難歸化 國際人球待解決

根據現行「國籍法」規定,外國人想要申請歸化、成為台灣人,除了要有在台灣居住的事實,每年必嘉義英語家教須在台居住183天以上且連續5年,還得提出喪失原有國籍的證明,才能申請歸化。不過,烏克蘭籍藝人瑞莎已來台居住7年多,並在去年嫁給台灣人,今年底還要產下寶寶,想拿到一張中華民國的身分證卻難上加難。

瑞莎說:『(原音)他們就會說你要去北京辦,因為台灣的首都在北京,所以他們會這樣講,但我要跟他們要正確的文件,我才可以給台灣看,他們又不給,所以我就卡住了,我會繼續努力,我不會放棄這個東西。』

瑞莎早在前年就已申請歸化,但礙於兩岸敏感的政治關係,烏克蘭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因此要求瑞莎到烏克蘭駐「北京」的大使館辦理相關手續,導致瑞莎遲遲無法拿到英文時態放棄國籍的證明,也因此無法向台灣政府申請歸化。 台東美語補習班

在媒體報導與立委關切下,瑞莎的處境獲得政府重視,內政部長陳威仁公開承諾將全力協助。陳威仁說:『(原音)我們修法也是這樣,如果是因為母國,它不願意給這個證明,那有這個原因,我們也可以不要求他一定要拿到證明。』

內政部戶政司司長張琬宜表示,這是內政部受理第一件烏克蘭民眾申請歸化的案子,只要瑞莎提出文件,證明是烏克蘭政府不願發給放棄國籍證明,外交部會去查證,若查證屬實,就可依國籍法規定,辦理歸化事宜。

雖然行政院日前提案修法,放寬行政程序,允許外國人可以先申請歸化,之後1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即可,不過,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商用英語等移民團體表示,各國放棄國籍的行政程序不同,有些國家最久要3年,因此,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的年限應視各國狀況而定。

為了避免國際人球的情況發生,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等人直接提案刪除外國人要申請歸化必須放棄原有國籍的規定,他們認為享有國籍是基本人權之一,認可雙重國籍的國家日漸增多,此舉將可提升台灣的競爭力,促進人才回流。

◎歸化條件嚴苛 移民團體叫苦

瑞莎申請歸化碰到的難題是行政程序,但還台北英文寫作班有許多外國人申請歸化時,受限的卻是歸化的條件。

根據行政院修法版本,增訂我國國民的外籍配偶若離婚或喪偶,須扶養未成年子女或配偶的父母,才可申請歸化,並明訂申請歸化的條件必須「品行端正,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這些規定遭到移民團體的強力反彈。

移民團體認為「品行端正」字眼用語抽象,擴大內政部獨斷的行政權,讓他們很可能只因為微罪就導致喪失申請歸化的資格,且歸化資格新增喪偶未再婚者必須奉養公婆,這對受到家暴的外籍配偶而言非常不合理。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邱雅青說:『(原音)另外一個,內政部還有一條,它說如果你要來歸化,可以,但是你要供養公婆,今天被打得要死,跑出來了,還叫我回去供養公婆,才讓我歸化這樣的國籍,我覺得非常的不合理。』

此外,移民團體也不滿行政院維持現行規定,要求歸化10年後才能擔任公職及參政,且歸化後還設有長達5年的觀察期,等同是移民監。他們認為,行政院版本不僅無法協助移民在台生活,更可能造成移民的困境,將不斷製造出新的無國籍人,呼籲修法前應多重視並支持民間版本

◎落實人權國家美稱 修法不該再拖

台灣向來號稱以人權立國,但國籍法卻充斥著諸多缺失與漏洞,讓移民團體叫苦連連,也讓許多想在台灣發展的國際人才台北英語補習班卻步;雖然立委每會期都提案審查,但其中爭點卻難獲共識,導致法案一拖再拖,這不利於目前政府「留才、攬才」的人才政策,也讓台灣人權國家的形象蒙塵。新政府即將上任,雖然許多政策都亟待推動,但攸關人權與攬才的政策更應優先著手,才能展現新政府的格局與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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